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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省份签订渔业管理 “军令状”
所属栏目:行业动态 发布时间:2017-04-25 浏览次数:1764次

近日,“十三五”渔船管理“双控”和海洋渔业资源总量管理责任书签订仪式在农业部举行,由农业部分别与11个沿海省(区、市)签订责任书。这是贯彻落实国务院批准、农业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内渔船管控实施海洋渔业资源总量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精神,加强渔船和渔业资源管理的一项必要的措施,是海洋渔业资源管理向精细化、科学化迈进的一次重要探索。

2020年全国压减海洋捕捞机动渔船2万艘

根据通知,到2020年全国压减海洋捕捞机动渔船2万艘、功率150万千瓦,国内海洋捕捞总产量减少到1000万吨以内。为此农业部组织制定了“双控”和总量管理责任书,分别限定了沿海各省(区、市)到2020年海洋大中型捕捞渔船船数和功率数、海洋捕捞总产量控制数,并明确了工作进度、提出了工作要求。

据了解,我国渔船数量多、捕捞强度大、对我国近海渔业资源造成巨大的压力。压减渔船数量和功率总量,是降低捕捞强度、养护渔业资源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因此,要大力推进捕捞渔民减船转产,确保减船硬指标如期完成。切实加强渔船源头管控,严防涉渔“三无”船舶滋生蔓延。落实分级分区管理制度,强化渔船属地管理职责,实现渔船管理重心下移。

据介绍,海洋渔业资源总量管理是新事物,通过加强捕捞总量额度分配和生产监测,通过幼鱼保护、试点限额捕捞等措施,确保实现总量管理硬指标。

保护海洋渔业资源福建在行动

在签字仪式上,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负责人表示,福建海洋与渔业系统将坚决按照农业部要求,采取落实责任、开展试点、健全制度、严格执法、编队生产、完善法制、提升能力、监督检查等八项措施,不断强化责任,创新举措,有序推进各阶段重点工作和主要任务落实,确保福建省海洋渔业资源总量管理和国内海洋渔船管控工作取得新成绩,再上新台阶。

据统计,“十三五”期间,福建省海洋捕捞渔船压减3291艘,功率226082千瓦,其中大中型渔船1040艘,功率198801千瓦,小型渔船2251艘,功率27281千瓦。海洋捕捞产量控制在1531194吨。

为了保护海洋渔业资源,近几年,福建省积极推进海洋生态·渔业资源保护十大行动。

——严格执行伏季休渔制度专项行动,让海洋休养生息,确保伏季休渔秩序稳定;

——全面实施捕捞标准渔具专项行动,对福建省海洋捕捞渔具进行全面清理整治,打击非法制造、销售、使用禁用渔具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标准的违法行为,取缔拖曳束耙刺(珊瑚网)等禁用渔具;

——开展大规模水生生物增殖放流专项行动,在三沙湾、闽江口、兴化湾、湄洲湾、东山湾等13个主要海湾放流鱼虾贝藻,并促使“6.6八闽放鱼日”常态化。2016年累计投放各类经济、特色和珍稀物种30多种共37.4亿尾(粒);

——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行动,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全面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产品抽检药残超标案件查处率达100%,确保全省不发生重大水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合格率保持在97%以上;

——严厉打击渔船违规专项执法行动,通过精心打造福建海洋“蓝剑”联合执法行动品牌,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海上联合执法行动,保障海上渔业生产正常秩序,有效遏制各类海洋与渔业违法违规行为;

——加快海洋牧场建设专项行动,在福建省秀屿区南日岛、霞浦县东冲半岛等重点海域和具有典型性的无居民海岛邻近海域开展海洋牧场建设,提高福建海域的水生生物多样性,提高渔民收入。

——开展海洋渔业环境监测与疫病防控专项行动。建立和完善水生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及时掌握重要渔业水域环境的现状及变化趋势,预防渔业水域污染或损害等突发事件的发生。

——渔业科技创新服务专项行动。通过推进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开展渔业“五新”推广等工作,不断提高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公共服务能力和渔业科技推广服务效能,为渔业增效渔民增收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渔民教育培训专项行动。通过组织渔业船员培训、考试和发证,提高远洋船员和国内渔船船员持证率,提高渔船安全生产水平。

——促进公众参与海洋生态·渔业资源保护专项行动。通过举办平潭国际海岛论坛、“海洋杯”中国·平潭国际自行车公开赛、“海洋杯”中国·霞浦国际摄影大赛、平潭海洋休闲运动博览会、海峡两岸“放鱼节”等活动,不断增强公众保护海洋生态与渔业资源的责任感,提升公众保护渔业资源的意识水平,促进公众积极参与资源保护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