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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现代渔业发展如火如荼
所属栏目:行业动态 发布时间:2016-03-26 浏览次数:2809次

江苏省水域滩涂资源丰富,是我国唯一拥有大江、大河、大海的省份,素有“鱼米之乡”的美誉。“十二五”期间,江苏把现代渔业发展摆上更加重要位置,2013年省政府专门召开全省推进现代渔业建设工作会议,2014年印发了《关于推进现代渔业建设的意见》,各地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建设现代渔业强省目标,坚持调结构转方式,扎实推进现代渔业建设,全省渔业保持良好发展势头;2015年,全省水产养殖面积1140万亩,水产品总产量530万吨,渔业产值1530亿元,渔业经济总产值超2600亿元,分别位居全国第三、第五、第二和第二位,渔民人均收入2.1万元,为保障市场供应、提供优质食物蛋白、改善生态环境、促进渔民增收作出了重要贡献。

“虾蟹”经济特色日益鲜明

坚持市场需求导向,在保证大宗水产品基本供给情况下,大力发展特色水产养殖,重点培育河蟹、小龙虾、青虾、罗氏沼虾、河豚鱼、条斑紫菜、文蛤、观赏鱼等一批主导品种和优势产业,全省特种水产养殖面积占总面积比例近70%。涌现出“阳澄湖、太湖、固城湖、洪泽湖大闸蟹,盱眙龙虾,中洋河豚”等国内外著名的渔业品牌,拥有一批中国驰名商标、名牌农产品和地理标志产品。其中,河蟹养殖面积400万亩左右,产值近300亿元,成为全省乃至全国水产品中影响力最大、市场竞争力最强的品种;小龙虾养殖面积100万亩左右,小龙虾、青虾、罗氏沼虾、南美白对虾等虾类产值超过200亿元,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江苏“虾蟹经济”。

渔业产业结构不断优化

坚持以养为主,加快培育现代渔业产业体系。目前,江苏渔业养殖与捕捞产值之比约为4:1,海水产品与淡水产品产值之比约为1:3。大力推进生态健康养殖,创建了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518家,面积130多万亩,居全国前列。大力发展现代水产种业,2013年,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在全国率先制定出台省级《现代水产种业发展规划(2013-2020年)》,建成国家级水产原良种场6家,创建全国现代渔业种业示范场3家,“长江1号”、“长江2号”河蟹,“太湖1号”青虾,“江丰1号”鮰鱼,“苏通1号”紫菜等新品种通过鉴定并迅速推广。捕捞业有序发展,严格执行湖泊、长江、海洋休渔禁渔期制度,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积极拓展远洋渔业,2015年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促进远洋渔业发展的意见》,总投资1.5亿美元目前我国最大的专业化从事南极磷虾捕捞的远洋渔业项目落户江苏海门。休闲渔业发展加快,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休闲渔业的意见》,建成省级休闲渔业乐园50家,其中获得全国休闲渔业示范基地称号27家。

渔业产业化水平显著提升

大力发展高效设施渔业,全省已建成标准化池塘超过300万亩,约占池塘养殖总面积的一半,微孔增氧设施应用面积超过100万亩、渔业物联网技术应用面积超过20万亩,高效设施渔业面积累计超过292万亩,占水产养殖总面积的25.7%。加强现代渔业生产载体建设,培育和打造了省级现代渔业产业园区21家,省级现代渔业精品园48家,省级现代渔业示范场(基地)80家和示范村91个,基本建成“一县一园”、“一村一品”格局。积极推动渔业生产经营组织化,全省渔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超过3800个,渔户参合率达60%。在全国率先出台了《省级示范家庭渔场认定办法(试行)》,开展了第一批省级示范家庭渔场认定工作。省级以上渔业龙头企业达到75家,国家级渔业产业化龙头企业9家。推进水产品加工和流通服务业发展,培育壮大重点水产品批发市场,建成河蟹价格发布中心。2015年,探索江苏优质水产品大流通的新途径与新模式,着力打造“互联网+可追溯水产品”新优势,在苏宁易购建立可追溯的“江苏优质水产品”网上销售平台,首批24家渔业龙头企业入驻,当年实现可追溯水产品实现网上销售约5亿元。

渔业科技支撑水平显著提高

全省渔业科技贡献率达到64%左右。“国家级紫菜种质库”、“斑点叉尾鮰遗传育种中心”、“河蟹遗传育种中心”等一批国家重点实验室、研发中心相继建成,农业河蟹、小龙虾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等落户江苏,全省先后建设23个省级渔业科技重点实验室、24个省级渔业科技研发中心,分别建立了河蟹、青虾两个产业技术体系及长江特色鱼类、水生动物病害两个协同创新中心。形成了沙塘鳢规模化繁育、青虾池塘主混养等一大批渔业关键技术和模式。集成攻关、示范了池塘工业化生态养殖新模式,累计已建、在建系统达到5.53万平方米,养殖系统每平方米产量可达到100公斤左右,实施区亩效益5000元以上,基本实现了高产、高效、减排及产品优质的效果。渔业科技入户工程实现全覆盖,群众满意率均超过97%,解决了技术推广“最后一公里”难题。强化渔业人才培养和培训,累计培训各级各类渔业科技人员1.3万人次,培训从业渔民132万人次,培训职业渔民20余万人。

安全监管和防疫持续加大

有序推进渔业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建设,建成国家级和省级渔业标准化示范区97个,累计认证无公害、绿色、有机水产品2000多个,省级以上名牌水产品近100个,其中5个被评为中国名牌农产品。江苏中洋集团获得2014年江苏省政府质量奖,以农产品获得该类奖在江苏属首次,全国唯一。自2011年起在全国率先开展品牌优质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可追溯范围涵盖了19个县(市、区)和2个省属湖泊养殖基地,可追溯面积130多万亩,初步建成了集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产地环境监管、水质在线监控和病害远程诊疗“四位一体”的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框架。建成快速检测室345个。坚持源头管理,推行投入品塘口记录和用药处方制度,严格苗种、饲料、渔药等投入品使用的监管,深入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水产品质量检测,全省产地水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始终保持在98%以上,2015年合格率达99.6%

《江苏省动物防疫条例》首创性地明确了渔业主管部门的水生动物防疫工作职责,省及大部分市、县成立了水生动物疫控中心及水生动物卫生监督所。积极推行了渔业执业兽医制度,全省登记在册渔业乡村兽医达到1700多名。加强了水生动物疫病监控和病害测报工作,确保了不发生重大水生动物疫情。

渔业资源养护持续加强

认真贯彻落实《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持续加大增殖放流力度,“十二五”期间,全省共投入各类放流资金3亿元,放流各类苗种逾70亿尾(粒、只)。加大水生生物保护区建设力度,建成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30个,海洋特别保护区3个,自然保护区2个,建成人工鱼礁区调控面积130多平方公里。组织开展重要渔业水域环境状况监测,累计争取落实涉渔工程生物资源生态补偿资金4.8亿元。加强长江江豚保护,在镇江、南京设立江豚自然保护区,总面积达144平方公里。201511月,省政府批准《江苏省长江江豚保护行动计划(2016-2020年)》,成为沿长江流域第一个发布江豚保护行动计划的省份。制定试行《太湖流域池塘养殖水排放标准》,推行养殖尾水达标排放,目前太湖流域池塘循环水养殖工程建设面积已达35万亩。2014年开始实施太湖“鱼类抑藻放流”项目,每年投入资金2000万元,投放鲢、鳙等滤食性鱼类,通过食藻鱼移除水体中氮磷,抑藻净水、改善水生生态。

渔船渔港面貌大为改观

2011年开始,江苏省实施了海洋渔船标准化更新改造工程,这是江苏海洋渔业史上涉及面最广、规模最大、成效最显著的一次海洋渔船装备技术革命。省级财政累计提供补贴资金2.67亿元,撬动渔船更新改造社会资本30亿元左右,解决就业岗位1万多个。截至201511月底,累计拆解、淘汰海洋渔船8279艘,新造3195艘,登记在册的海洋渔船降至4989艘,比2011年减少5084艘。其中,船长≥24米的渔船占比增至50.6%;钢质渔船占比增至77.4%。加强渔港建设,已建启东吕四、如东洋口、赣榆青口3个中心渔港,在建的海洋国家中心、一级渔港有9个,一批湖泊与内陆渔港陆续开工建设。随着新船下水、新渔港的建成,江苏沿海渔船、渔港面貌焕然一新。

渔业“走出去”迈出新步伐

2010年以来,全省水产品出口增幅平均达18%,高于农业、畜牧业5~8个百分点,2014年全省渔业产品出口达4.54亿美元,较2010年翻了一番。利用技术和生产优势,江苏企业到国外进行水产养殖和投资办厂,镇江华大基因水产公司在老挝建了1000亩基地,用来养殖罗非鱼和部分斑点叉尾鮰、巨鲶。加强渔业国际合作,江苏不仅企业走出去,政府部门也积极作为,以“南极磷虾”项目为龙头,积极发展远洋捕捞,目前,江苏有44艘远洋渔船分布在北太平洋、东南太平洋、西南大西洋及缅甸、文莱、几内亚、摩洛哥等海域作业;省海洋渔业局与美国密歇根州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印度中央省渔业与畜牧厅、旁遮普省畜牧业奶业渔业厅等签署渔业合作备忘录。

渔业法治化建设持续推进

全面实施水域滩涂养殖证制度,13个地级市和64个县(市、区)基本完成了本行政区域养殖规划制定,全省发证面积近700万亩,有效保护了渔业生产阵地和渔民权益。相继出台《江苏省国有渔业水域占用补偿暂行办法》、《江苏省国有渔业水域养殖权流转管理办法》,促进了国有渔业水域资源配置和合理利用。

认真落实强渔惠渔政策,累计发放渔业油价补助资金70.81亿元。2014年,启动实施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印发实施方案,强化市、县政府主体责任,逐级抓好落实,截至201511月底,已开工1.27万户,竣工9200户。渔业互助保险发展速度居全国前列,率先将内陆渔民人身平安互助保险纳入政策性渔业保险保费补贴范围,5年争取和落实各级财政补贴1.65亿元,全省渔业互助保险年保费收入突破亿元,为全省渔民提供280亿元风险保障。

强化渔业安全生产,省政府制定出台了《江苏省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省海洋与渔业局建立健全了季度分析例会、警示通报、发函、约谈和派员驻点督办5项制度,深入开展“平安渔业示范县”和“文明渔港”创建活动,2012~2015年共创建“平安渔业示范县”8个、“文明渔港”5个,渔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全面加强渔业行政执法,大力推进执法机构体系建设,全省123个渔政机构名称全部统一为渔政监督支(大)队。长江湖泊禁渔、海洋伏季休渔、内陆水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取缔“绝户网”、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等工作有力开展,渔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