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份,将进入“寒露”和“霜降”节气,各地气温逐渐下降,昼夜温差明显加大,池塘水质渐趋老化,容易诱发水生动物真菌性和寄生虫疾病。水产养殖也进入收获季节,鱼虾蟹陆续起捕上市。北方地区进入越冬前的准备阶段,要注意对越冬苗种的强化培育;南方大部地区依然是养殖品种的良好生长期,起捕拉网时要注意对养殖对象的影响,避免因机械损伤导致疾病发生。
一、病害预测
根据近几年同期全国水产养殖病害监测数据和今年各地养殖水生动物发病情况,10月份需关注以下疾病:
(一)重点关注疾病
1. 水霉病:淡水养殖鱼类均可发生,流行水温10℃~20℃,各养殖地区均需做好预防。
2. 传染性造血器官坏死病:主要发生对象为虹鳟,发病水温为8℃~15℃,鱼龄越小对该病越敏感。北京、河北、辽宁、山东、甘肃、青海等集中流水养殖区需重点关注。
3. “鳃出血”病(病原是鲤疱疹病毒2型):主要发生对象为鲫鱼,发病水温为15℃~25℃。近两年在江苏省异育银鲫主养区发病情况较为严重,在河北、湖北、安徽等养殖区也有发生,呈现出多地蔓延的趋势,江苏、河北、江西、安徽、湖北、湖南等鲫鱼主养区需重点防控。
4.锦鲤疱疹病毒病:主要发生对象为鲤鱼和锦鲤,发病水温为18℃~30℃,尤其在22℃~28℃易发生。广西、江苏、河南、河北、山东、四川等地需重点防控。
5.鮰类肠败血症:主要发生对象为斑点叉尾鮰,流行水温24℃~28℃。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四川等鮰鱼集中养殖区需重点防控。
6.指环虫病:主要危害草鱼、鲢、鳙、鲤、鳗鲡等鱼类,尤以鱼种最易感染。多数种类的指环虫繁殖适宜水温为20℃~25℃。各淡水鱼主养区均需做好预防。
7.小瓜虫病:小瓜虫繁殖适宜水温15℃~25℃,各种淡水鱼类、洄游性鱼类及观赏鱼类均可感染,尤其以鱼种易感。
8.河蟹颤抖病:发生对象为河蟹,池塘、稻田、苇田、网围养殖河蟹均会发生,江苏、辽宁、安徽、湖北等河蟹养殖区需重点防范。
(二)其他关注疾病
1.淡水鱼细菌性败血症:主要发生对象为鲤、鲫、鲂等多种淡水养殖鱼类。特点是发病鱼种类多,流行范围广,尤其多呈急性流行,发病后死亡率高,特别是水温持续在28℃以上、高温季节过后水温仍在25℃以上时最为严重,各淡水鱼主要养殖地区需重点防控。
2.细菌性肠炎病:主要发生对象为草鱼、青鱼、鲤、鳙等多种淡水养殖鱼类。在水温高于18℃时流行,25℃~30℃为流行高峰。从鱼种到成鱼都可发病,且死亡率较高。各淡水鱼主要养殖地区需重点防控。
3.刺激隐核虫病:主要发生对象为大黄鱼、石斑鱼、卵形鲳鲹等,刺激隐核虫的最适发育水温25℃左右,夏、秋两季是该病的高发期,特别是台风过后,海区环境变化大,鱼体抵抗力差时更易爆发。福建、浙江等大黄鱼网箱养殖区及沿海省份需重点防控。
4.白斑综合征:主要发生对象为南美白对虾、中国对虾、日本对虾,发病水温20℃~28℃。
5.传染性皮下和造血器官坏死病:主要发生对象为南美白对虾,沿海对虾主养区需重点防控。
6.红腿病:主要危害对象为南美白对虾、中国对虾、斑节对虾等,该病发生多与养殖环境池底污染和水质不良有关。沿海对虾主养区需重点防控。
二、防控措施
1.注意水质调控。鱼虾蟹已进入养成后期,自身污染将加重,密切注意水质变化,定期使用生石灰或含氯消毒剂消毒养殖水体,定期使用底质改良剂或微生态制剂改良生长环境,使养殖水体始终保持“肥、活、嫩、爽”。
2.科学合理投喂。根据天气、水温、存塘量及吃食情况合理投喂优质饲料,可在饲料中添加复合维生素和免疫多糖等,增强养殖对象的抗病力。
3.加强生产管理。密切注意天气变化,及时巡塘,适时开启增氧机,预防浮头。达到商品规格的品种,应及时捕捞上市,保持养殖池内合理放养密度。
中国鳗鱼网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