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4月份天气变化较大,3月份平均气温明显偏高,4月份出现了“倒春寒”天气。天气骤变易使对养殖环境敏感的水产养殖动物发生疾病,需要特别关注。5月份全国普遍进入水产养殖生产期,水产养殖动物发生疾病情况总体随着气温、水温的增高而增加。
一、重点关注疾病
根据近两年同期全国水产养殖病情测报汇总数据和今年各地养殖动物发病情况来看,5月份需重点关注以下疾病:
1.“鳃出血”病(病原是鲤疱疹病毒Ⅱ型):主要发生对象为异育银鲫,发病水温为15~25℃。近两年在主养区江苏省发病情况较为严重,在河北、安徽、湖北等养殖区也有发生,呈现出多地蔓延的趋势。目前,已有部分主养地发生该疾病,江苏、江西、安徽、湖北、湖南等鲫鱼主养区需重点防控。
2.肝胰腺坏死症:俗称“偷死病”,主要发生对象为南美白对虾、中国对虾、斑节对虾,多由于投苗密度过大、饲料投喂过量等原因引起。今年幼虾期发病明显增多,沿海对虾主养区需重点防控。
3.链球菌病:主要发生对象为罗非鱼,发病水温为25~35℃。常发病于夏、秋两季,今年发病时间较往年有所提前,广东、海南、四川等地罗非鱼养殖区需重点防控。
4.白斑综合征:往年发生对象主要为南美白对虾、中国对虾、日本对虾,2014年有小龙虾养殖地也发生了该疾病。福建、广东、广西、海南等对虾主养地及江苏、安徽、江西、湖北小龙虾主要养殖区需密切关注。
二、常规疾病
1.锦鲤疱疹病毒病:主要发生对象为鲤鱼和锦鲤,发病水温为18℃~30℃,尤其在22℃~28℃易发生。广西、江苏、河南、河北、山东等地的主养区需重点防控。
2.草鱼出血病:主要发生对象为草鱼鱼种及青鱼,发病水温为20℃~30℃。在水温高于20℃时流行,25℃~28℃为流行高峰。安徽、福建、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云南等地草鱼主养区需重点防控。
3.鲤春病毒血症:主要发生对象为鲤鱼、锦鲤、金鱼等,发病水温在8℃~20℃,尤其在15℃~17℃易发生。鲤鱼主养区需注意防控。
4.传染性造血器官坏死病:主要发生对象为虹鳟,发病水温为8℃~15℃,3个月龄内幼鱼较易发病并有大量死亡。北京、河北、辽宁、山东、甘肃、青海等集中流水养殖区需重点防控。
5.淡水鱼细菌性败血症:主要发生对象为银鲫、白鲫、团头鲂和鲤鱼等多种淡水养殖鱼类。特点是发病鱼种类多,流行范围广,尤其多呈急性流行,发病后死亡率高。各淡水鱼主要养殖地区需重点防控。
6.鮰类肠败血症:主要发生对象为斑点叉尾鮰,该病流行时间跨度大,3~12月均可发病,流行水温为24℃~28℃,江西、河南、湖南、广西、四川、贵州等鮰鱼集中养殖区需重点防控。
11.小瓜虫病:各种淡水鱼、洄游性鱼类、观赏鱼类均可被其寄生,小瓜虫繁殖适宜水温为15℃~25℃。河北、浙江、江西、福建、广东、广西等地区需重点防控。
12.指环虫病:主要危害草鱼、鲢、鳙、鲤、鳗等鱼类,尤以鱼种最易感染,多数种类的指环虫繁殖适宜水温为20℃~25℃。天津、吉林、福建、江西、河南、广东、广西、四川、宁夏等地区需重点防控。
13.三代虫病:主要危害草鱼、鲢、鳙、鲤、鲫等多种淡水鱼类,三代虫繁殖适宜水温为20℃左右。天津、河南、广东等地区需重点防控。
14.传染性皮下及造血器官坏死病:发生对象为南美白对虾,可引起对虾慢性“矮小残缺综合征”,沿海对虾主养区需加强关注。
三、防控措施
1.注意调节水质。适时开启增氧机,及时加注新水,加强水质管理;定期使用微生物制剂调节水质,抑制病原生物,保证水质“肥、活、嫩、爽”。
2.投喂饲料遵循“四定”原则。要定质、定量、定时、定位,投喂新鲜、营养全面、优质的饲料,并及时清理残饵。
3.做好消毒杀虫。当水温处于20℃左右时,大多寄生虫适宜生长繁殖,而鱼体被寄生虫感染是许多疾病的诱发因素,要加强观察,做到彻底灭虫,减少各种并发症的危害。
4.规范用药。一旦发病,需要药物治疗时,要选用国标渔药,并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科学使用。
中国鳗鱼网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