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符合条件渔业可领恢复生产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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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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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第9号超强台风“威马逊”使渔业生产遭受严重损失,记者从海口市海洋和渔业局了解到,目前省市财政已安排2360万元补助资金用于灾后恢复生产。
灾情严峻,省市安排专项资金
“灾情得到了省市领导的高度关注。”海口市海洋和渔业局负责人称,省委书记罗保铭在灾后前往渔业生产受损严重的北港岛,并指示省海洋与渔业厅下达36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恢复灾后北港岛渔业生产。
同时,海口市也安排市级渔业生产恢复补助资金2000万元,分配给各区、桂林洋开发区、三江农场,用于灾后恢复水产养殖种苗补贴和渔业设施修复补贴,并注明受补贴对象必须是遭受此次台风损失且继续实施渔业生产。结合美兰和秀英两区渔船受损严重的情况,市海洋和渔业局特别要求两个区用于渔船损毁补助及打捞的费用不少于总金额的30%。
针对灾情,安排灾后恢复生产
在灾后恢复生产的过程中,部分养殖户因缺少资金无力自主恢复生产;还有部分渔港受损严重,渔民无法自行恢复。针对以上情况,市海洋和渔业局建议,采取政府补助、银行贷款、发放苗种补贴等多种方式帮助养殖户和渔民恢复生产;并建议政府安排资金维修疏浚渔港。
“目前,渔业灾后恢复生产正在有序进行,组织打捞和修复的渔船赶上了南海休渔结束的头班车,没有耽误出海捕捞作业。”市海洋和渔业局负责人告诉记者,截至8月5日,在市海洋渔业部门的组织下,已打捞沉船245艘,修复受损渔船726艘,70%的海洋捕捞渔船现已恢复捕捞作业。
中国鳗鱼网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