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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宣布会员国超捕配额的偿还措施
所属栏目:行业动态 发布时间:2013-11-13 浏览次数:2216次

欧盟执委会于201388日宣布,对2012年超捕渔获配额的会员国,扣减其2013年渔获配额。此项年度配额的扣减措施,让欧盟执委会可立即对前一年度渔船超捕所造成的损害,得以谋求补救,以确保欧盟各会员国的共同渔业资源的永续利用。

欧盟海洋事务及渔业执委会玛丽亚达玛娜基(Maria Damanaki)委员长表示,欧盟努力实施改革的共同渔业政策,首要任务是确保这些规则严格及公平地执行。渠注意到所扣减的额度是去年度渔获总量超过的部分,并期望确保此措施成为一个长期的管理趋势。这样的管理运作,将成为持续执行管理规定的一部分,对遏止超捕并实现长期海洋资源永续利用非常重要。

扣减捕鱼配额的运作,主要是针对前一年同类鱼群超捕配额5%以上者,如果超捕配额持续发生将继续扣减,否则该渔业资源就要纳入一个多年期的计划去管理。

不过,倘若会员国没有配额可以偿还其超捕捞渔获量,考虑避免混合渔业的渔获丢弃,该超捕量将从同一地理区域的替代鱼群扣减。扣减替代鱼群的配额,须与相关会员国共同协商决定,并于该年度稍后纳入法规内公布的。